食藥署4月30日宣布啟動「107年金針乾製品稽查抽驗專案」,以確保產品符合食安法規。金針乾產品加工過程中,部分業者會使用亞硫酸鹽類,以防止褐變、保色及延長保存期限,但依據法規,金針乾製品亞硫酸鹽類使用限量以二氧化硫計為每公斤4公克以下,此次稽查對象除了販售業者外,也會針對供應金針餐盒業者進行抽驗,重點包含查核食品業者登錄資訊、產品外包裝標示、加工及銷售紀錄,以及產品抽驗。
食藥署表示,如製造不符規定金針製品者,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販賣不符規定產品業者,若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販售業者及供應金針餐食業者若無法提供供貨來源憑證,則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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