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5月1日公告要求15大類食品業者,需增聘食品技師,分三階段進行,施行後未依規定聘雇食品技師,將可依法開罰3到300萬元。
而施行時間分別為,「肉類加工食品業者」、「水產加工食品業者」、「設有餐飲之國際觀光旅館業」及具有工廠登記的「餐盒業者」等,即日起就必須聘雇至少1名食品技師。「設有餐飲之五星級旅館業」則是於2018年7月施行。「供應鐵路運輸旅客餐食之餐盒食品業」,以及食品油脂業、罐頭食品業、蛋製品、麵條及粉條業、醬油業、食用醋業、調味醬業、非酒精飲料業,2019年元旦起施行。食品油脂業、罐頭食品業、蛋製品、麵條及粉條業、醬油業、食用醋業、調味醬業、非酒精飲料業,則在2020年元月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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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