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10月16日二度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規定醬油標示應依照製程,分成「釀造」、「速成」、「水解」和「混合或調合」四種標示,並針對價格昂貴的釀造醬油,訂定出總氮量及果糖酸含量。新制預定108年元旦實施,標示不實者最重罰400萬元。
食藥署表示,新制草案預定108年元旦施行,讓業者有足夠緩衝期更正標示,若應標示而未標示,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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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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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新制草案預定108年元旦施行,讓業者有足夠緩衝期更正標示,若應標示而未標示,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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