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曾強制要求含米量不足的「米粉」須正名為「炊粉」,引發新竹傳統米粉產業全力反彈,而目前包裝米粉標示規定為「只有100%純米製造者可稱為純米粉,含米量超過50%以上但不到100%可稱為調合米粉,含米量低於50%不能以米粉稱呼,改稱炊粉或水粉。」
而日前食藥署與新竹地方產業召開座談會,討論米粉正名一事,但立委林淑芬則針對此案表示,食藥署只與米粉業者召開座談會,並沒有專家學者參與討論,豈可因為業者反彈而更改法案?食藥署署長姜郁美則澄清,目前沒有決議要修改,當天座談會只是蒐集業者意見,正名與否仍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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