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天氣逐漸轉涼,又到了吃鍋進補的時節;食藥署將與各地方政府稽查全台400至600多家業者,重點為「以中文顯著標示湯底製作方式」、「查核食品衛生」、「確認業者登錄資訊是否正確」,業者若不符規定,可依《食安法》處最高300萬元、400萬元罰鍰。
另外,若稽查時查獲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包括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食品添加物管理等不符合規範等,限期改善仍不合格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相關報導】
自由時報: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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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稽查時查獲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包括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食品添加物管理等不符合規範等,限期改善仍不合格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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