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公布7月初隨機抽查小吃攤販售之黃豆和玉米加工製品共13件,檢驗結果指出,其中有6件產品含有基改成分,大多為黃豆製品。且用肉眼無法分辨出基改、非基改的差異,何況分辨加工食品是否為基改食品。
販售基改食品在台灣並未違法,但消基會呼籲食藥署應強制標示基改成分,食藥署則表示小吃攤無營業登記證明,較不易管理,而目前法規為領有登記證的食品業者,若基改食品原料超過3%,需在產品上標示「基因改造」;若基改原料為超過3%,則可標示為「非基因改造」,若有疑慮,不排除再研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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