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食用油等大宗民生物資後,衛福部食藥署再宣布,新增十類食品業者也要依照規定期程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實施強制自主檢驗,確保產品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的品質,估計影響4700多家業者,將自10月31日起分階段實施,違者最重可罰300萬元。
新增包括「農產植物製品」、「麵條、粉條類食品」、「食用醋」、「蛋製品」、「磨粉製品」等5類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的製造、加工、調配業者。以及「農產植物製品」、「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嬰幼兒食品」等五類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的輸入業者,必須依照規定期程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實施強制自主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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