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向來是手搖飲料的旺季!在台灣約1萬5千家手搖飲料店,年均消費超過350億元,足見市場龐大。
但,您記得2015年多家手搖飲料業者,自國外進口的茶葉,因法規、產地環境與台灣不同,查出農藥超標、甚至出現致癌農藥的新聞嗎?加上,曾有媒體報導,手搖飲料糖分過高恐對健康造成影響,呼籲含糖熱量標示的重要性。
因此,2015年食藥署便頒布「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要求連鎖現場調製的飲料業、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針對菜單標示、命名方式、產地來源、及含糖量與熱量制定一套標示法規。
面對法規的制定,又該如何著手呢?就從店內菜單標示、及各種宣傳標誌的字型大小開始做起吧!
標示規範
茶飲標示規範
接著,消費者往往都會有喜好的飲料類別,而您店內的產品大致可分為三種飲料類別:茶、咖啡、果蔬汁。
但這三類的標示規範,在為避免消費者誤解飲料成分,食藥署從產地、成分比例出發,擬出一套規範供業者使用。當中,包含四項大原則:
- 茶葉、咖啡原產地:需清楚標示來源,若來源為兩種以上,應按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
- 咖啡因:咖啡飲料依不同咖啡因含量,以紅、黃、綠三色標示
- 果蔬汁成分比例:以10%為基準,高於10%可標示OO汁、未滿10%僅能稱之OO果蔬飲料
- 風味或口味標示:適用於以茶精等香料調製之茶飲料、及未含任何果蔬汁的飲料
下圖則可看到茶葉、咖啡、果蔬汁三者的標示規範及範例:
到這,或許會好奇,若是百香綠茶屬於哪類呢?這屬於茶+果蔬汁,可參考果蔬汁的命名方式,把飲料改為OO茶就好囉。
糖分標示規範
而前文提到,考量糖份對健康的影響,故對於含糖量的標示方法也有明確規範。
含糖量標示之中,所有有添加糖的飲料,都需列出全糖的糖添加量(公克)與熱量(大卡)。彼此之間的換算基礎,如下:
- 1公克糖=4大卡
- 1顆方糖=5公克的糖=20大卡
其中,重量的標示方式可選擇以公克或方糖數呈現。簡言之,含糖量的標示,秘訣就是:把全糖的熱量跟重量通通都寫出來!另外,如飲料含有珍珠、紅豆等額外添加的食材,因熬煮食材時所添加的糖量則是不用標示的。
說了這麼多,您的標示又該如何設計呢?下方這張模擬菜單,能做為您未來的參考依據:
這回帶您重溫「連鎖現場調製飲品」標示,身為業者的您,無論是菜單字型大小、命名方式、產地來源、咖啡因含量、含糖量等,是否都有確實做好呢?
最後,提醒各位朋友,若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可依違反食安法25條第2項規定、或28條第1項規定,處3萬以上、最高400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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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部授食字第1041302569號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2015年7月31日起實施。相關法規如有修正,仍依衛生福利部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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