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到餐具販售商店、五金百貨商店及量販店等處進行抽驗美耐皿類食品容器具,共計抽驗20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針對產品標示進行查核,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5%。
衛生局表示,這次檢驗包括餐盤、碗、杯子、筷子、湯匙等,檢驗項目為溶出試驗酚、甲醛、三聚氰胺含量,另依食安法之標示規定進行檢查,其中1件為未標示耐熱溫度及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判定違規,依法可罰3〜300萬元罰鍰,另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未遵行者,衛生局得以銷並銷毀,這批不合格產品經查來源為新北市業者,已移請當地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圖片—Shutterstock
【相關報導】
PChom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