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注意!衛福部於2月21日重新公告藥食兩用的中藥材清單,將過去215項中藥材刪剩37項,剔除已不合時宜的蔬果、五穀、魚蚌蝦蟹類、禽獸類等,新清單已於2月22日正式生效。若業者販售非清單內的中藥材,將被視為「無照藥商」,依藥事法處3萬到200萬元。
舊清單的中藥材多半已經屬於食物,中藥界也不再當作中藥材使用,例如蔥、胡蘿蔔、竹筍、柑橘、鯉魚、石斑魚、鯊魚、文蛤等,以及狗、驢、騾、野馬、伯勞、鴕鳥等禽獸類,衛福部中藥司表示,這些舊清單中的藥材以前認為有療效,但已不合時宜,而且吃了還可能觸法,因此刪除爭議品項。
衛福部「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清單下載頁面:https://goo.gl/uY5v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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