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接獲檢舉,至從事肉製品加工的吉富食品公司進行稽查,當場查獲使用過期裹漿粉做成的「爆漿檸檬豬排」,預計共生產647公斤,但現場僅查扣到110公斤成品,超過500公斤成品已流入市面,恐怕已經被民眾吃下肚。
衛生局表示,現場查獲的過期原料裹漿粉,有效期限為今年4月12日,但業者仍然繼續拿來生產檸檬豬排,顯然已經違反食安法規定,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將產品回收銷毀,並將依照回收及產製數量,開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間的罰鍰,據調查,這批問題商品主要銷售至新北市、台中市及彰化縣等早餐店及其他下游業者,現已通知相關縣市衛生局要求業者配合協助產品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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