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點 (集點拿獎)

5月4日台北市議會三讀修訂通過《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列北市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汙染地區(即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生產、製造或加工的食品,此外,流通於台北市的日本食品,未來須以中文標示原產地都、道、府、縣名,預計1個月之後正式上路,違者將處以2萬至20萬元罰緩。

北市衛生局食藥處表示,目前北市有52家日本食品進口商,將逐一發函業者,並舉辦75場次的食品標示講習會,說明標示方式及大小等細節,預計持續宣導2至3個月。

 

【相關報導】

中國時報:

拒絕核食日本食品驗明正身

蘋果日報:

防堵日核災食品 最快9月北市售日食品須標示都道府縣

 

圖╱shutterstock

 

更多關於 食安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