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市衛生局派員至餐飲店及販賣業者抽查應景食品-湯圓,初檢發現1件不合格,被驗出含有工業用紅色素陽性(Rhodamine B鹽基性桃紅精),經追查過後,發現問題出自於上游業者,業者坦承經營10年以來,為求賣相佳,會以食用色素混合工業色素,產品多銷往傳統市場,衛生局現已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使用非法色素產製食品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得依同法第49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此事,行政院長林全則在政院食安會議上指出,為避免日後發生相同情事發生,未來所有的工業原料需建置溯源管理機制並追蹤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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