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日前抽驗超市、雜貨店及工廠食品行等,12件豆腐類製品防腐劑項目全數合格,另針對魚肉煉製品等丸類商品24件,檢驗「過氧化氫(殺菌劑)、二氧化硫(漂白劑)、硼砂(非准用添加物)」,結果3件品項檢驗出過氧化氫與規定不符,立即通知產品下架,並持續追蹤調查。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食品添加物殺菌劑,具有殺菌與防腐效果,依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人體若食用含有殘留雙氧水的食物,恐導致噁心、嘔吐等症狀,影響人體健康。提醒業者選購商品時,挑選有良好商逾的店家,以避免誤食殘留添加物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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