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2月13日表示,將分階段要求食品製造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辦理強制性檢驗及建立追溯追蹤管理系統的新制,從今年起將全面納管所有資本額達3千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目前約2000多家已全數納入。
食藥署表示,自108年1月1日起,包括「調味品」、「烘焙炊蒸食品」、「營養補充食品」、「非酒精飲料」有369家食品工廠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其他食品」有566家食品工廠應實施強制檢驗;「其他食品」791家食品工廠亦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未來業者未按規定訂定監測計畫、強制檢驗或建立系統,可依法開罰3萬到300萬元罰鍰,若有登記不實,則不給予限期改善,可直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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