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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2月7日公布近日在餐飲業、製造工廠、火鍋店及超市賣場等地,進行紅白湯圓、包餡鹹/甜湯圓、芋圓、粉圓配料及火鍋食材的抽驗工作,總計抽驗71件,其中1件火鍋料標示不符規定,已移請源頭衛生局辦理,其餘70件皆合格。
衛生局表示,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法定外色素、順丁烯二酸、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及動物性成分等。其中不合格之火鍋料「紅麴排」為素食加工食品,經檢出動物性成分陰性,疑涉違反「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相關規定。

衛生局呼籲業者製售產品皆應依食安法規定辦理,若未依規定完整標示,依法將處新臺幣3萬到300萬元罰鍰;如標示不實者,依法將處新臺幣4萬到400萬元罰鍰。

 

圖片—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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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新聞:

桃市抽驗市售湯圓及火鍋料食品 1件標示不符規定

聯合報:

冬季火鍋料標示不實 最高恐罰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