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11月22日宣布,11月23日至12月7日期間,對美國、加拿大輸入之「蘿蔓生菜」實施加強輸入管控,輸入必須檢附食品安全主管機關證明文件,未檢附則暫停輸入查驗申請。
食藥署表示,11月20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疾病管制署、加拿大公共衛生局發布警告,近期美、加發生大腸桿菌食物中毒病例,與食用受污染蘿蔓生菜有關,建議民眾不要食用、且食品業者不要販賣供應蘿蔓生菜。
由於台灣的蘿蔓生菜多來自美國,因此,食藥署已通知國內輸入、通路與餐飲業者,應確認輸入、販售、供應之產品符合食安條件,如發現有危害食安之虞時,應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至於已採購尚有未食用的美、加蘿蔓生菜,建議不要食用,或煮熟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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