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區一家羊肉店店家,被民眾爆料,在廚房煮米粉時,竟然連同尼龍袋一起下鍋煮,高雄市衛生局10月23日前往稽查,業者一度聲稱是多年前所為,早已改進做法,但現場仍查獲多項缺失,包括食材不離地、冰箱食材沒有覆蓋,作業區餐車有塵垢未處理,勒令10月31日前改善,否則依法裁處。另外也抽驗米粉熟食誠品是否殘留塑化劑、漂白劑、防腐劑,以研判是否有受汙染情事。
而當高雄市衛生人員24日二度訪查時,老闆娘才坦承長期以來都是用尼龍袋燙米粉,並鞠躬道歉,衛生局目前已開單要求店家10月30日前改正,逾期未改則可罰鍰6萬以上、30萬元以下新台幣,至於店家說謊提供不實資料,則依違法食安法,開出3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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