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食用畜產水產品安全,高雄市政府日前針對傳統市場、盤商、餐廳等執行禽畜水產品抽驗,統計107年1-8月共抽驗109件,檢驗動物用藥殘留,結果4件(含2件黑骨雞、2件泰國蝦)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依法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這次抽檢水產品52件、畜肉36件及禽肉21件,檢驗項目包含抗生素及動物用藥殘留,結果發現2件黑骨雞、2件泰國蝦都有動物用藥殘留的問題,現已要求同批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追查出黑烏骨雞來自彰化縣、泰國蝦來自屏東縣,已移請所轄衛生所續查。
衛生局提醒業者,採購時應選擇來源清楚的產品,並有完整包裝且有廠商名稱、有效日期等標示,才能確保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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