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衛生局獲報有餐廳業者用垃圾菜做料理,竟誤植被稽查的業者名稱,還發新聞稿,被誤植的業者認為名譽受損,向衛生局提國賠,台北地方法院判衛生局賠新台幣5萬元,全案可上訴。
被波及的業者是八麵玲瓏麵食館業者表示,衛生局接獲檢舉後,並沒有經過詳實核查,便將受稽查業者喜悅來食坊的市招「八麵」,誤載為「八麵玲瓏」,衛生局還在發布的新聞稿內指稱,餐廳無法提供購買食材憑證,現場有食品衛生不潔、凌亂等情況,法院審理後,認為衛生局確有過失,影響業者名譽,法官審酌業者收入、營業額,以及衛生局經通知後立刻更正發布新聞稿等情況,判衛生局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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