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6月11日預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未來主管機關抽驗食品衛生標準時,須另外檢驗沙門氏菌、李斯特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原菌,而草案自即日起進行60天預告評論期,新制預定2020年元旦實施,違者最重罰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目前抽驗食品衛生標準時,大多只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群等,因非病原菌,難以精準掌握食品是否遭污染,而此草案新增腸桿菌科限量標準,取代目前非病原菌的大腸桿菌群,另包括沙門氏菌、李斯特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原菌,也列為必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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