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淦成公司3年前涉嫌以工業用的冰醋酸浸泡海參,偽裝成高單價的黑玉參,對外販售牟取暴利,當時法官認為冰醋酸屬於加工助劑,不算食品添加物,加上法規沒規範,改判無罪,立法院12月20日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將「加工助劑」定義、用途正式入法,可針對不符規定者直接開罰,最高罰鍰從300萬元提升至2億元。
食藥署表示,過去加工助劑使用若不符合安全衛生品質標準,可開罰3萬至300萬元,未來將進一步規範,如有危害人體健康,罰責提高到6萬至2億元,法令更完備,不讓業者鑽法律漏洞,危害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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