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宣布,2018年7月1日起,食品禁止使用不完全氫化油,衛生單位也將於7月啟動稽查,若發現業者違規使用,且未限期改善者,將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指出,食品加工過程產生的反式脂肪,主要來自於經過氫化的植物油,其過程會改變脂肪分子結構,也容易產生反式脂肪。例如奶精、酥皮、塗抹油等多數用氫化後的油脂製造,就容易有反式脂肪;油炸食物例如炸雞、泡麵、甜甜圈、沙拉醬等也多含有人工反式脂肪。
食藥署表示,新規定「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主要禁人工反式脂肪,而不是食物中存在的天然反式脂肪,而食品製造日期在7月1日之後違反此規定者,將依據食安法規定限期改正,否則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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